第(1/3)页 “所以,无论这次大比武结果如何,我都希望你不要像比尔森那样,实在令人惋惜。”霍金斯道。 赫尔曼嘿嘿一笑,道:“那您大可放心,无论是在第七大队,还是在第九大队,我都不是什么大明星,也从没有对自己产生过太高的期待。反正我也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大头兵,被人打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不过嘿嘿,能够和强者交手倒是让我挺开心的。名次什么的不重要,能拿到实惠才是最关键的。” 两世为人,赫尔曼都是普普通通的平常人,这辈子即使碰上了女神,这位大佬也是个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从来都只有利益交换,赫尔曼不付出点什么,就别想获得一点好处。是以赫尔曼也知道不能把这位大佬当成金手指,现在爱丽丝和奥狄斯那边都已经初成气候,他现在可不是唯一的宿主了。 所以他不敢有一点自以为是。 霍金斯对他这个回答相当满意,道:“有这种觉悟就好。不过能够无视挫折失败是好事,却也不需要妄自菲薄,人不可以娇气,却不能没有睥睨天下的傲气,不论你之前多平凡,但一年之内连升三级,把别人五六年要走的路走完。这样都算普通的话,其他人岂不是要一头撞死?认可自身天份也是一种强大的信念武器,别弃而不用。骑士更要有锋芒,懂吗?” 赫尔曼豁然开朗,狠狠点头道:“我明白了,谢谢长官教诲!” 霍金斯点点头,道:“好了,现在来说说你的问题吧。” 赫尔曼立刻竖起了耳朵。 只听霍金斯道:“你放弃武器使用拳头,本身就吃大亏。普通人还好,有斗气加持差距不大。但能参加大比武可都是骑士团各大队精锐中的精锐,即便是小队长,拥有魔法武器的人也不在少数。你这一副附魔级拳套可不够看。除了你最后那招肉身技威力不错之外,其他手段都只能算马马虎虎的程度,想要赢就很难了。” 赫尔曼闻言眉头微皱:“头儿,那套疾风骤雨拳法威力也不行吗?它可是c级。” 霍金斯不答反问:“你觉得能去大比武的军官,哪个不会一两套c级斗技?c级斗技威力确实不错,但你却没有把它发挥到极致。我问你,之前你进攻的时候为什么一直变换招式?为什么由单体攻击变成群体攻击?你不知道在单挑的时候最忌讳用群体性招数吗?还是说,你已经习惯要打完一套才能重来的逻辑?” 赫尔曼一时间语塞。他确实存在霍金斯说的毛病。看到一招效果不佳就换另一招,使用斗技就非要打完一套才舒服,连绵不绝地施展完一套斗技本就是一件酣畅淋漓的事,过往战斗还几乎没有敌人能在他疾风骤雨般的拳头下走完一套的,是以赫尔曼在和霍金斯对敌的时候才下意识那样做,从头到尾把自己的所有手段施展一遍。 “头儿,这样有什么不对吗?”他问道,他总得打完才知道效果好不好吧! 霍金斯摇头道:“当然不对。” “方才我让你全力进攻,是想看看你的最强手段,而不是想看到你像开杂货铺似的把所有东西一股脑儿丢过来。如果我真是敌人,你这一套下来就力竭了而我毫发无损,你岂不是要等死?战斗的时候别一味想着循序渐进,该全力出手就要全力出手,把最强的招式打出来,如果不能敌,保存实力立刻转身就跑才是上策明白吗。” “额……”这个普通的战斗理念貌似不太一样啊,但仔细想想也不是全无道理。 霍金斯继续道:“面对高手的时候,一定要学会保存体力和斗气,舍弃无用的招数,即使不能取胜,也要把双方的消耗维持在相同的水平线这样才有继续博弈的资本懂吗?” 赫尔曼眼前一亮,连忙点头——这个我懂! 对线换血就算不赚也不能亏是吧,否则就是给对面单杀的机会。 霍金斯也不管他是真懂假懂,继续道:“最重要的一点,拥有不同属性斗气的骑士大体都存在不同的战斗风格,你就完全没有把火系斗气的优势发挥出来,白白浪费斗气。” “战斗风格?” “是的,战斗风格。譬如风系斗气,就只追求一个快字。任何风系斗技,招式都一定是所有斗技中速度最快,动作最多的。其实所有斗技,任何招数都能通过短时间内的重复叠加而爆发出强大的能量,但这样的招数极少,大多数出现在风系斗技中,为什么?就是因为风轻盈而无形,缥缈灵动的特质让我们能够相对简单地完成极致的叠加。不过实际并不简单,同样需要日复一日的枯燥训练。”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