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 第三只笔-《衣锦华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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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双手,慕云县主用双手写字。”有人惊呼道,兴奋的飞起。

    有好朋友参见比赛的女子中,未免有些灰心丧气:“这怎么比得过吗,双手和单手能一样吗?”

    “可不是,你看县主簪花小楷比那些单手写字的写的还好呢。这不赢就怪了。”

    钱锦棠身边的参赛者甚至直接弃权,丢了笔羞愧的冲入人群中。

    就说嘛,确实没办法比了,单手的还能写过双手的?他们根本就是白玩。

    就是因为那个人走了没人挡着,大家忽然发现钱锦棠没动,众人哄堂大笑:“那边还有一个在看书。”

    “她不会真的以为读书就等于写了吧?”

    “现在看什么书都晚了吧?”

    “可不是,慕云县主写的太快,这位却不熟悉书。

    这位根本就不回,就不应该加这场比试。

    “你看她,还看呢,再这么下去,除非三只手同时书写能比得上慕云县主。”

    别开玩笑了,双手书写都够难得了,满京城也没几个人会,怎么可能有人会三个手书写呢?

    不对,人没有三只手。

    所以应该是两只手拿三根毛笔,其中有一只手必须要拿两支笔才行。

    那更不可能了。

    众人接头接耳,都在耻笑钱锦棠就算输也想输可笑。

    慕云县主听着这些嘈杂的声音不由自主勾起嘴角。

    突然,如平地惊雷,有人喊道:“写了,哇,天呐,是三个毛笔。”

    慕云县主手一顿,豆大的墨水滴落在刚写好的一面纸上,好好的手抄书就这么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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