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六章 懊悔不已-《赘婿当道(岳风柳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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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哗!”

    声音落下,全场一片惊呼!

    好诗,真的是好诗啊!不到一刻钟的时间,竟然能作出这种好诗,这个吴志,文学功底真的太深厚了!

    伴随着一阵掌声,吴志笑了笑,拿起麦克风问道:“今年的冠军,我要了。芙蓉才子的称号,我收下了。哪位兄台不服,能压过我这首诗?”

    一时间,台下几十万人,面面相觑。谁也不敢上台。

    说实话,吴志这首诗,真的是无可挑剔!谁也不想上台自取其辱。

    “公子!”就在这时,小夕拉了下岳风的胳膊:“公子上去试试吧。”

    之前公子作诗,把文宗长老都比了下去!今日诗词大会,小夕真的希望,公子再施展一下才华。

    岳风没想上去,但看着小夕期待的眼神,就点了点头:“好!”

    话音落下,岳风挤进人群,走上擂台。

    “这位弟弟,你上台干什么?这里是诗词大会,不要捣乱。”就在这时,台上的牡丹,看着岳风说道,满脸的不悦。

    这个小子,看起来其貌不扬,穿着奇怪的衣服,应该是电影城里,跑龙套的演员。他上台来,不会是捣乱的吧?

    岳风愣了下,紧接着笑了起来:“我没捣乱,我要写诗。我不叫弟弟,我叫岳风。”

    啥?

    这小子要写诗?

    哈哈哈...

    这小子是不是白天跑龙套太累,脑子出问题了?

    听着众人嘲讽岳风,小夕忍不住跺脚,回头喊道:“你们不许笑我公子,我家公子很有才华,他写的诗,你们都不一定比得上...”

    台上的牡丹,也是浅浅一笑,说道:“行吧,这位弟弟,那你就作诗吧。但是别怪我没提醒你,如果你是来捣乱的,后果很严重。”

    岳风也懒得说话,看见擂台的一个角落,摆放着毛笔,岳风直接走过去,将毛笔拿起来,沾了一下墨汁。

    “这位弟弟,你拿毛笔做什么?放下!”牡丹踩着高跟鞋走上去,她已经确定了,这小子就是来捣乱的。

    此时台下也是一阵骚动,三年一度的诗词大会,竟然有人来捣乱?

    岳风露出笑容,走到擂台上的石碑前。

    那石碑三米多高,本来写着几个大字:诗词大会,以诗会友。

    岳风手持毛笔,大手一挥,毛笔在石碑上飞舞,写下一首诗词!

    “你干什么,来人啊,有人捣乱。有人..”牡丹喊了一声,可紧接着,她的声音便嘎然而止!

    “这小子...字不错啊。”这个时候,只听见人群中,也不知道谁来了一句。

    就见岳风字体飘逸,极具观赏性,就算是书法大师出手,也不过如此。

    岳风在上学时期,家里曾请了书法大师,教授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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